交通部觀光局為回應產業期待及紓困宗旨,加速補助款發放,已修正發布「交通部觀光局補貼導遊與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並溯自109年4月16日起,放寬認定「有實際執業維生」條件為導遊與領隊人員8團或40天(原為8團且40天),以及隨團服務人員40團或80天(原為40團且80天)、申請補貼日起3個月內未任職旅行業(原為申請補貼日前未任職旅行業),證明文件亦簡化為旅行社出具之帶團證明或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原為帶團行程表及旅行業責任保險單),以期文件簡化,避免申請繁瑣,達到加速審查及撥款,提供即時性保障。另為配合防疫措施,避免排隊群聚,觀光局請申請人備齊文件後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交通部林部長亦指示觀光局簡化並加速核撥各項觀光產業紓困補助款,該局除增加審查人力外,亦於週末假日全力加班審查已受理案件,以儘速撥款。
有關觀光產業紓困方案各項要點、申請表格及詢問窗口,旅行業者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觀光產業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專區查詢下載。
另為加速辦理,交通部觀光局亦提供免付費紓困專線0800-211734,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30分,歡迎多加利用。
https://admin.taiwan.net.tw/ActivitiesDetailC001200.aspx?Cond=57c1acb4-7410-45eb-9837-2ca52730590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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